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学校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与驻校纪检监察组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其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学校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党章党纪党规的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二、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进廉政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党风廉政状况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检查、处理学校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对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初核、立案、调查和审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四、做好信访工作,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接受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举报,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支持党员和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和党内不正之风作斗争。
五、开展党风党纪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结合学校实际,协同学校党的组织、宣传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勤政为民、拒腐防变的能力。
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参与学校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提出意见,建立健全学校中层干部廉政档案。
七、组织全院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政策和业务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八、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