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师范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

作者:时间:2017-05-16点击数:

为落实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法规制度和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全校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教育生态。

二、责任清单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学校纪委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必须聚焦中心任务,深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

(一)组织协调责任

1.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每年初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向学校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议。

2.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学校党委制定规划、分解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廉政教育责任

1.协助学校党委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思想品德、党规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深化典型示范、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作用,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筑牢党员干部教师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

2.协助学校党委完善宣传工作联席会议、联合行动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行风学风。

3.督促检查二级单位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4.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教师作风纪律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函询、约谈,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三)监督检查责任

1.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权威,加强学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等重要方面,重点加强对中层及以上干部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2.加强对学校党委、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3.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与考核,将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条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紧盯年节假期,扭住重要环节,加强执纪监督,重要节假日向干部教师转发廉政短信提醒,推进全校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5.加强对选人用人、招生办学、财务管理、教育收费、科研经费、发放津补贴、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资产管理、项目培训、学术诚信、职称(职务)评聘、评优评奖、住房分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学校依法依规健康发展。

(四)制度建设责任

1.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规制度,逐步形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2.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情况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考核方式、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确保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五)查信办案责任

1.完善学校信访联席会商制度,定期研究干部教师选拔任用聘用工作中反映的问题以及有关干部教师的信访举报事项。

2.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受理、登记、送阅、审批、办理、反馈和报结等程序内容,接受二级单位和干部教师的控告、检举、申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落实信访办理责任制,完成上级信访转办件、督办件。

3.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纪律审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剖析案件发生原因,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增强警示教育的说服力和震慑力,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4.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实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

(六)执纪问责责任

1.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拒不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2.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3.对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聘用人员或者用人聘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4.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5.对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追究责任。

(七)自身建设责任

1.加强学校纪委监察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师生监督,带头纠正“四风”,敢于担当,主动履职,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秉公执纪。

2.定期聘任学校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加强日常管理与业务培训,提高监督检查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作用。

3.组织领导二级单位纪检委员对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沟通

坚持统筹兼顾,建立信息沟通制度,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开展专项调研、专项检查、内部审计等工作,建立统一协调、衔接顺畅、主动配合的监督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二)建立约谈制度

学校纪委书记每年不少于一次与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委员进行约谈,听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收集约谈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开展专项检查

每学期对二级单位及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了解情况,提出问题整改意见和建议,积极督促整改落实。

(四)强化风险防控

加强对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的监督,督促指导二级单位完善实施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廉政风险处置机制、风险防控责任落实考核和激励机制。

(五)完善廉政档案

分级分类建立台帐,实行台帐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不断提升廉政档案管理水平,逐步推行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系统化和规范化,将其作为干部奖惩、考核、聘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廉政档案在构建惩防体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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